YangBear'Blog ᓚᘏᗢ

等黃燈帥熊

kumaYlight

不要問我為何這個紅綠燈會三個燈都亮著,沒有覺得這樣比較可愛嗎?阿就我一時不察阿!


看起來是題外話的本文:

前陣子滑到某個影片內容類似是「闖黃燈被警察攔下來」之類的內容,底下大家就在那邊推文說黃燈的規則其實是怎樣怎樣的。很多人都提到了「停止線」為基準的說法。

我有點好奇就去查了一下:依照「道路交通標誌標線號誌設置規則」,第 206 條,第四點:

圓形黃燈用以警告車輛駕駛人及行人,表示紅色燈號即將顯示,屆時將失去通行路權。

只有說明是一個提醒功能。但是有其它許多報導指出,要以「停止線」作為基準,比如這個「高雄市政府警察局鹽埕分局七賢路派出所的貼文」,還沒超過停止線就要減速停下來。

似乎這個說法就是結論,未過停止線時要煞停,已過停止線要快速通過。但我覺得很奇怪,那這樣跟紅燈的差別在哪裡?(完蛋,駕照只是一張紙...原來我是危險駕駛?)

因為以邏輯來說,如果我遠遠的看到黃燈,當然要減速。但我如果已經到停止線的前面一點點才變黃燈,我還是要煞停的話,那為何要有黃燈,怎麼有種直接紅燈的感覺。

所以我就趕快去查紅燈的規定,然後我就明白了。

紅燈你一但超出了停止線,就說什麼也沒辦法對得起你的荷包了。反過來說,原來黃燈超出去是沒有關係的!雖然上面都告訴你要停,以什麼為基準,但是沒有說會怎樣......有看到一些地方說,會加以「勸導」,我就沒有再細查了。

好吧!不小心就又跟著大眾起舞了,這個也不是什麼需要討論的事情,誰不知道黃燈要減速,來不急停下就趕快過去。只是弄出一個以「停止線」為基準的說法讓我覺得不合邏輯,才想要查一下。應該是要判斷自己能不能在黃燈的過程中完整的通過那個路口,以至於不會紅燈了還在路口當中被開單。

不過如果說只是以勸導為目的,那以「停止線」為標準這個邏輯就好像還可以接受,畢竟勸導就是沒有強制的意思,也就是還是允許你不小心超出去的。

(不是要大家闖黃燈!)3念在我想說這個還去畫了「帥熊等黃燈」,請大家一定要乖乖的停下來,保障用路人安全!